随着新千年的到来,辽宁省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,全省城乡到处是一片祥和安乐的景象。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。2004年,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07.6元,比上年增长10.6%,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6543.3元,比上年增长7.7%,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307元,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73元。 就业形势基本稳定。目前,纳入统计制度的全省从业人员2090.5万人,比上年末增长3.5%;年末全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68.2万人,比上年末减少3.8万人;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6.4%,下降0.3个百分点。社会保障成效显著,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616.2万人,比上年末下降1%。全省城市均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,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。
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继续得到改善。2004年,城镇竣工住宅面积2064.4万平方米。年末统计,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现住房总使用面积15.7平方米,比上年末增加0.5平方米;农村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23.9平方米,比上年末增加0.3平方米。社会福利事业持续发展,全省目前各类社会福利院拥有床位7.0万张,收养人员4.9万人。城镇社会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,已设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8458个,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566个。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5.3亿元,筹集社会福利资金5.3 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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