铁岭一名源于铁岭卫。据《高句丽·辛祸传》载:“(明)洪武二十一年三月,大明立铁岭卫”。又据《明实录》载,“(洪武)二十六年四月迁卫于古银州(今铁岭市)地,仍为铁岭卫。”后来一直沿袭“铁岭”其名。一九五五年在该地设专区时,以此命名。 铁岭地区春秋战国时属燕地。秦时,北部为东胡族活动区,南部属辽西郡。西汉时,开原、昌图、西丰、康平县境属扶余族活动区,其余均属辽东郡。东汉三国魏晋时,铁岭县属玄菟郡,其余属扶余鲜卑地。唐时,整个地区属延津州和南苏城辖区。辽代在铁岭地区置银州富国军、韩州东平军、双州保安军、同州镇安军、咸州安东军、棋州棋佑军。金代置成平路辖咸平府及庆云等八县。元时属咸平府路。明代设铁岭卫、三万卫、辽海卫和自在州。清代大部属奉天府。“九·一八”事变后,铁岭地区为日本帝国主义侵占。日本投降后不久,又为国民党占领。一九四八年十二月解放后一段时间,铁岭、康平、法库三县属辽西省,西丰、开原、昌图属辽北省。一九四九年调整省制后六县均属辽西省辖。一九五五年十二月成立辽宁省铁岭专区。一九五八年撤销专区,全区六县划归沈阳市领导。一九六四年三月成立沈阳专员公署,辖辽中、新民、台安、新宾、清源、铁岭、开原、昌图、西丰、康平、法库十一个县。一九六八年八月专署由沈阳迁到铁岭办公。一九六八年五月改铁岭专署为沈阳专区,辖七县 (今铁岭六县及新民县)。一九六八年十二月改沈阳专区为铁岭专区。一九七O年,将铁岭专区改为铁岭地区。同年一月十日将新民县划归沈阳市。一九七八年八月将铁岭地区改为铁岭地区行政公署。一九七九年八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银州镇设立铁岭市,归铁岭地区领导。一九八二年经国务院批准在铁法矿区的基础上设置铁法市。一九八四年撤销铁岭地区,设立铁岭市(地级)至今。 作者:佚名 辽宁省地方信息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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